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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辽宁高考军校及国防生招生条件公布

来源:东北新闻网 2013-5-30 11:52:36

辽宁省2013年军队院校及普通高校国防生班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具体规定日前公布:

  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结论为合格。

  政治考核

  考生政治考核工作由县(市、区,下同)人武部会同本县招考办、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参加政治考核的对象为第一志愿报考一批本科院校全部上线考生和第一志愿报考二批本科院校计划数6倍的上线考生,具体参加政治考核的考生由省招考办按院校划定控制线确定,并由各县招考办于6月27日上午10时前通知到考生所在的学校。考生应于6月28日12:00前主动到户口所在地的人武部报名登记参加政治考核。

  面试

  面试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工作人员按照全军统一部署,从军队院校、驻普通高校选培办等单位选派。

  面试结论由面试人员当场填写意见,并由各面试组组长签字负责。合格者进行体格检查,不合格者要填写具体原因,并向考生说明。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当场向面试复议组提出复议,由复议组做出最终结论。对未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班不予录取。

  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合格的考生取得体检资格。由各市招考办负责通知参加面试体检的考生到鞍山市汤岗子镇辽宁省军区教导大队进行面试、体检[具体地址为: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辽宁省军区教导大队。从鞍山火车站乘113路汽车(开往汤岗子方向)至22中学车站下车]。体格检查的具体时间大连市考生为6月30日。

  各市考生按照上述时间于前一天18:00前报到,由省军区教导大队进行统一编组和管理。

  考生须持准考证参加体检,并携带《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毕业生面试、体检表》。体检期间的体检费、食宿费和往返路费自理(高考成绩进入辽宁省前300名的考生,体检费、住宿费全免)。

  录取

  军队院校调阅政治考核、面试、军检合格的考生档案,最多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20%,由学校审查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取得相应证书者、军队干部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省招考办、省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院校招生人员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录取考生,保证考生录取的公平、公正。

  凡生源不足的院校,省招考办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布缺招计划,征集上线合格考生志愿。招生院校不得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章程》之外附加录取条件。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院校直接寄送考生本人,学籍档案由考生本人于8月25日前寄(带)至各招生院校。记者辛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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